冰与火之歌权力的游戏新版全集套装共15册乔治马丁科幻奇幻雨果星云奖获奖大奖畅销外国文学小说经典

如果你对剧版的结局很失望,那么不妨来看看原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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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RR马丁屈畅//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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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 文学小说 > 小说 > 科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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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 乔治RR马丁屈畅//谭光
  • 出版社: 重庆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7-11-01
  • 开 本:32开
  • 页 数:0
  • 印刷时间:2017-11-01
  • 字 数:无
  • 装 帧:平装
  • 语  种:语种
  • 版 次:1
  • 印 次:无
  • I S B N:2200225000009

目录

冰与火之歌系列全集套装 共5卷 

作者简介

George R.R. Martin 乔治·R·R·马丁

乔治·雷蒙·理查·马丁(George Raymond Richard Martin)

1948年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的贝约恩。在1971年取得硕士学位以后,马丁陆续在重要的科幻杂志上发表了许多短篇作品,并很快以感伤怀旧的浪漫笔触,略带歌特气息的荒凉氛围,以及糅合恐怖小说元素的科幻作品受到读者瞩目。二十七岁时以《莱安娜之歌》获象征科幻小说界优选成就的雨果奖,此后得奖连连,曾获四次雨果奖、两次星云奖、一次世界奇幻文学奖及十一次轨迹奖。代表作有中短篇小说《莱安娜之歌》(A Song For Lya),《沙王》(Sandkings),《十字架与龙》(The Way Of Cross And Dragon)等,长篇小说《光逝》(Dying Of The Light),《热夜之梦》(Fever Dream),《末日狂歌》(The Armageddon Rag)等。

八十年代中期马丁主要在好莱坞编写剧本,直到1989年马丁回家重新开始撰写散文,并构思了一部叫做《Avalon》的小说,在创作过程中,他构想了这么一个场景:“一只冰原狼被鹿角戳中咽喉而死,留下了几只小狼,然后小狼们被一群小孩子抱走抚养……”。然而就是这看似平淡无奇的瞬间灵光激起了马丁无尽的遐想,也点燃了他久违的创作热情,自此一发而不可收,这一幕后来成为了史诗巨著的雏形《权力的游戏》中的经典场景。

起初,马丁的构想是一部三部剧,由《权力的游戏》、《魔龙的狂舞》、《凛冬的寒风》构成,风格上亦没有定下基调,然而随后马丁深受Tad Williams的作品影响

马丁又辗转于好莱坞的编剧工作之中,一度中断了写作过程,直到1994年重拾创作,并于次年完成了靠前部作品《权力的游戏》。伴随着创作过程中情节的不断膨胀和铺陈,故事“越讲越长”[1],马丁遂将这一系列扩充为四部曲,进而又增加为六部曲,很终定为七部。

精彩内容

    序章

    人味在夜空中飘荡。

    狼灵停在一棵树下,嗅了嗅,灰棕色毛皮上洒满了斑驳阴影。松林的风为他送来人味,里面混合着更淡的狐狸、兔子、海豹、鹿,甚至狼的气味。其实这些东西的气味也是人味:旧皮的臭气,死亡和酸败的气息,且被更浓烈的烟、血和腐物的味道所覆盖。只有人类才会剥取其他动物的毛皮毛发,穿戴起来。

    狼灵不怕人,就和狼一样。他腹中充满饥饿与仇恨,于是他发出一声低吼,呼唤他的独眼兄弟,呼唤他的狡猾小妹。他在林间奔跑时,族群的同胞紧跟在后。他们都闻到了气味。奔跑时,他也能透过他们的眼睛看出去,看到奔跑在前的自己。群狼透过长长的灰下巴喷出温暖的白色蒸气。他们的爪子结了冰,像石头一样硬。狩猎开始了,猎物就在前方。血,狼灵心想,肉。

    落单的人类是脆弱的。尽管人类身材巨大、体格强壮,有双锐利的好眼睛,但他们耳朵不灵,鼻子也不灵。不过,虽然鹿、麋鹿乃至兔子跑得更快,熊和野猪的战斗力更强,但结成族群的人类却很危险。狼群靠近猎物时,狼灵听到了幼崽的哭嚎,听到昨晚的积雪在粗糙的人爪子下碎裂,还听到人类的硬皮和灰色长爪碰撞的叮当声。

    那是剑,他心中有个声音在说,那是矛。

    树上长出了冰齿,从光秃秃的灰色枝条上垂下。独眼闯过灌木丛,溅起一阵雪。他的族群同胞紧跟在后。他们冲上一座山,冲下一道坡,来到前方的树林——人类就在那里。其中一个是母的。她抱在胸前的毛皮包裹装了她的幼崽。把她留在很后,一个声音低语道,男的更危险。那些男人冲他们咆哮呐喊,但狼灵能嗅出他们的恐惧。有个人拿着跟他一样高的木齿。他把木齿朝狼灵丢来,但由于手在发抖,木齿飞得太高。

    下一秒,狼群已扑了上去。

    他的独眼兄弟把扔木腿的人撞倒在雪堆里,趁对方挣扎时撕开了他的喉咙。他的妹妹窜到另一个男人背后,偷袭成功。现在只剩下母的和她的幼崽。

    她也有支牙,骨头做的小玩意儿,但当狼灵的牙齿咬住她的大腿时,她扔掉了这个。她倒下去,还用双臂护住吵闹的幼崽。她那身毛皮底下皮包骨头,但奶子里全是奶。好看味的是优崽。狼把好看味的部分留给他的兄弟吃。在屠杀现场,狼群大快朵颐,冻雪凝成了粉红和鲜红色。

    几里格外,在一栋有泥巴稻草墙、茅草屋顶和一个烟孔的单间硬泥地房屋里,瓦拉米尔浑身颤抖地咳嗽,舔了舔嘴唇。他双眼血红,嘴唇开裂,喉咙靠前干燥。尽管他浮肿的肚子饿得咕咕叫,热血和脂肪的味道却充盈在他嘴里。美味的孩子肉,他心里想着小肿,人肉。难道他堕落得如此之深、以至于贪恋人肉了吗?他几乎能听见哈根在冲他咆哮:“人可以吃野兽,野兽也可以吃人,但人若吃人,就变成了孽畜。”

    孽畜,是的,这几乎成了哈根的口头禅,孽畜,孽畜,孽畜。吃人肉是孽畜。占据狼的身体与狼交配是孽畜。夺取其他人类的身体更是孽畜中的孽畜。哈根是个弱者,惧怕自己拥有的能力,而我撕碎了他的第二次生命,令他哭叫着孤单地死去。瓦拉米尔吞食了他的心脏。他教会了我太多太多,很后一样就是人肉的滋味。

    当然,实际上是狼干的。他从没用人类的牙齿吃过人肉。但他不应嫉妒他的族群,狼群就跟他本人一样形容憔悴,饥寒交迫,而那些猎物……两个男人、一个女人,还有怀抱里的婴儿,他们从战败中逃离,却逃向了死亡。不,反正他们过不多久也会死,要么因为严寒,要么因为饥饿。这样死更加干净利落。这是慈悲。

    “慈悲,”他大声说。干燥的喉头发出的声音也极为干涩,但能听见人类的声音真的很好,即便这是自己的声音。空气潮湿发霉,地面又冷又硬,火堆发出的烟比热多。他尽优选可能靠近火焰,不断咳嗽不断发抖,体侧的伤口阵阵抽痛。鲜血把他马裤膝盖以上的部分接近浸透了,又凝结成干硬的褐色血痂。

    大蓟警告过他伤势可能演变至此。“我已尽力帮你缝合伤口,”她说,“但你必须好好休息,让伤口自己长好,否则会再度撕裂的。”

    大蓟是他很后的同伴,一名像老树根一样顽强的矛妇,她风蚀的脸上长了个疣子、且爬满皱纹。其他人陆陆续续抛弃了他。他们一个接一个地掉队或是去前方搜刮,实际上是逃回了自己的村子,或逃向乳河,或逃向艰难堡,或在森林里孤独地死去。瓦拉米尔不清楚他们的下场,也不想知道。我本该抓住机会占据他们中的某个。那对双胞胎之一,或是疤脸大汉,或是红发少年。但他害怕,害怕被人识破,害怕遭人围殴。哈根的警告也仍然在他脑海里徘徊。犹豫中,机会就这么失去了。

    战斗结束后,几千人逃进了森林,他们又饿又怕,只想摆脱长城下的大屠杀。有人提出要返回被自己抛弃的家园,有人想重整旗鼓再攻打长城,但大多数人茫然失措,不知该去哪儿,也不知该做什么。纵然他们摆脱了黑斗篷的乌鸦和灰铁衣的骑士,但更残酷的敌人始终不离不休。他们每天都扔下更多尸体,饿死,冻死,或是病死,甚至在这些曾一同追随塞外曼斯?雷德南下攻打长城的同胞兄弟里,也开始了自相残杀。

    曼斯完了,幸存者们绝望地互相转告,曼斯被俘,曼斯死了。“哈犸被杀,曼斯被捉走,其他首领狼狈逃窜,抛弃了我们。”大蓟给他缝伤口时声称,“托蒙德、哭泣者、六形人,这些‘英勇’的掠袭者都上哪儿去了?”

    她不认得我,瓦拉米尔这才意识到,有什么好奇怪的?没了野兽的他看起来哪像个大人物。我是“六形人”瓦拉米尔,我跟曼斯?雷德同桌吃饭。他十岁时给自己起了瓦拉米尔这样一个名字。一个适合领主的名字,一个适合歌谣传唱的名字,一个伟大的、令人畏惧的名字。然而他依旧像受惊的兔子一样从乌鸦面前逃开,可怕的瓦拉米尔大人很终成了懦夫。他不能让矛妇知道这个,所以他告诉她他叫哈根。事后他疑惑自己为何偏偏挑中这个名字。我吃了他的心、喝了他的血,但他仍然纠缠着我。

    逃亡途中某日,有个人骑着憔悴的白马从林子里跑出来,呼吁大家赶往乳河,说是哭泣者正在那里集结战士,计划杀过头骨桥,占领影子塔。很多人随他去了,但更多的人没去。后来,又有个穿戴毛皮和琥珀饰品、面色阴沉的战士在篝火间走动,敦促所有的幸存者前往北方,到瑟恩的峡谷避难。瓦拉米尔搞不懂这些人为什么要跑去瑟恩人自己都觉得不安全、不想再待了的地方,但总之有几百人去了。还有几百人追随森林女巫,那女巫声称自己预见有舰队会从南方赶来搭救自由民。“我们得去海边,”鼹鼠妈妈宣称,于是她和她的追随者们向东而行。

    瓦拉米尔若是够强壮,也会随他们去。然而冰冷的灰海实在太遥远,他心知自己到不了。他已死过九次,但这一次将是真正的死亡。松鼠皮斗篷,他怨恨地想,为一张松鼠皮斗篷就捅我。

    斗篷的主人已死,她的后脑勺被撞成一团掺着骨头渣子的红泥,但她的斗篷实在温暖厚实。当时正是大雪天,瓦拉米尔又把所有的斗篷都丢在了长城,连同睡觉盖的兽皮、羊毛内衣、绵羊皮靴、毛皮镶边的手套,贮藏的蜜酒与食物,从睡过的女人头上取下的发束,乃至曼斯送他的黄金臂环。这些他统统丢在了营地,一样也没带。我燃烧,死亡,然后我逃了。我被痛苦和恐惧折磨得几乎发了疯。这份记忆依旧让他感到羞耻,但逃跑的不止他一个。其他人也逃了,成群结队地落荒而逃。战斗失败了。骑士们来了,他们身穿坚不可摧的盔甲,杀掉每一个敢于抵抗的人。不逃就只有死路一条。

    不过,要逃离死亡可没那么简单,所以瓦拉米尔在森林里撞见那个死女人之后,立刻跪下来剥她的斗篷,一点也没注意她的孩子。直到那男孩从藏身之处猛扑出来,将一把长长的骨匕首捅进他体侧,并从他攫紧的手指间扯走那件斗篷。“那是他娘的斗篷,”男孩逃走后,大蓟向他解释,“是他娘的。他看见你抢劫她……”

    “她已经死了,”瓦拉米尔说。她的骨针刺穿皮肉,他不禁一缩。“别人砸碎了她的脑袋。乌鸦干的。”

    “不是乌鸦,是硬足民。我瞧见了。”她用针把伤口缝好。“真是一伙野蛮人。现在谁来约束他们呢?”没有人了。如果曼斯死去,自由民就全完了。瑟恩人、巨人、硬足民、牙齿如锉刀的穴居人,驾着骨制战车的西海岸人……大家全完了——连乌鸦也不例外。他们或许还不知道,但到头来,那帮黑衣杂种会跟所有人一起死。因为大敌已临。

    哈根粗嘎的嗓音又回荡在他脑海。“你会死上十几回,孩子,每回都很痛苦……但当真正的死亡到来时,你反而会重生。大家都说,第二次生命更单纯也更甜美。”

    六形人瓦拉米尔很快就能知道真相了。从混浊的烟气中他能闻到死亡的味道,他把手伸进衣服里触摸伤口,更能觉察到真正的死亡正向他走来。他体内冰凉,冻彻骨髓。刺骨的严寒将把他带走。

    讽刺的是,他上一次死亡却是由于火。我被点着了。一开始在惶恐中,他以为是长城上的弓箭手用火箭射中了他……但火焰是从内部冒出来的,吞噬了他。那种痛苦……

    瓦拉米尔死过九回。一次被长矛戳死,一次被熊咬破喉咙,一次是生下死产的幼崽时失血过多。他六岁时被父亲的斧子劈开头颅,死了靠前回。但哪回都没体验过这样五内俱焚的痛苦。肚肠首先起火,火沿着翅膀燃烧,吞噬了他。他挣扎着企图飞离,却惊恐地发现拍打翅膀反而让火势更旺。前一刻他还翱翔在长城之上,用鹰眼监视下方人们的一举一动;后一刻他的心脏已被烈火烧成黑炭。他的精魂号叫着缩回了自己的身体。他短暂地发了疯。这份记忆令他战栗不已。

    他这才注意到火堆已熄。

    只剩烧焦的灰黑木头,余烬中有几点火星。它还在冒烟,只是需要加柴。瓦拉米尔咬紧牙关忍住痛,爬到大蓟去打猎前为他收集的那堆断枝边,抓了几根木条投进灰烬。“着啊,”他沙哑地哀告,“烧啊。”他冲余烬吹气,并向统治森林、山丘和原野的无名神衹发出了一声无言的祈祷。

    诸神没有回应。过了一会儿,连烟都没了。小屋正变得越来越冷。瓦拉米尔没有打火石,没有火绒,也没有干燥的引火物。单靠他自己,少见办法重新点火。“大蓟,”他嘶声叫嚷,声音充满痛苦,“大蓟!”

    她下巴尖、鼻子平,一边脸颊生了颗带四根黑毛的疣子——这是张丑陋、坚韧的脸,却也是他现在很渴望在小屋门口看到的脸。我应该在她离开前就占据她。她到底去了多久?两天?三天?瓦拉米尔弄不清。小屋里总是很黑,而他又总是迷迷糊糊,搞不清外头是白天还是晚上。“等着,”她说,“我会带吃的回来。”于是他就像白痴一样等着,回想着哈根、小肿和他漫长的一生里犯下的其他无数过错。昼夜交替,大蓟始终没回来。她不会回来了。瓦拉米尔怀疑自己暴露了身份。也许她看透了我的打算?或是我在高热之梦中说漏了嘴?

    孽畜,哈根的话声再度响起。好像他就在这里、在这个屋子里。“她不过是个丑陋的矛妇,”瓦拉米尔辩解,“而我是个伟人。我是瓦拉米尔,狼灵和易形者,她活下去而我死了,这不公平。”没有回答。没有人。大蓟已经走了。她抛弃了他,正如其他所有人一样。

    正如他母亲。她为小肿哭泣,却从未为我掉眼泪。那天早上,父亲把他从床上抓起来交给哈根时,她甚至没看他一眼。他被拖进森林,一路尖叫、踢打,直到父亲给了他一巴掌,叫他安静。“让你的同类料理你吧。”父亲把他丢到哈根脚边,扔下这么一句狠话。

    他没说错,瓦拉米尔颤抖着想,哈根教会了我太多东西。他教我如何打猎捕鱼,如何处理动物尸体,如何剔除鱼骨,如何在林间穿行。他还教会我狼灵之道和易形者的秘密,虽然我的天赋远在他之上。

    多年后,他动身寻找父母,打算要他们知道当年的小瘤已长成伟大的六形人瓦拉米尔,然而双亲皆已死去又被火化了。树归树,溪归溪。石归石,地归地。尘归尘,土归土。小肿死的那天,森林女巫就是这样对他母亲说的。然而小瘤不想化为尘土。这个男孩梦想有朝一日诗人们会传颂他的事迹,少女们会渴望他的亲吻。长大以后,我要当塞外,小瘤暗暗发誓。他没能达成这个目标,但也相去不远。六形人瓦拉米尔是众人敬畏的对象,身为曼斯?雷德的左右手,骑在十三尺高的雪熊背上参战,还驱使着三匹狼和一只影子山猫。都怪曼斯,我不该听他鼓惑。当初我该用熊爪把他撕成碎片。

    被曼斯收服以前,六形人瓦拉米尔是个土霸王。他霸占了哈根从前的居所,一个由苔藓、泥巴和粗木搭建的大厅。周围十几个村庄向他进贡面包、盐和苹果酒,献上果园的水果和菜园的蔬菜。肉他自己搞,而想要女人时,他派出自己的影子山猫去尾随。凡是他看得上眼的姑娘都会乖乖上他的床。没错,许多女人是流着泪来的,但这没关系。瓦拉米尔会把自己的种子给她们,并留下她们一束头发作为纪念,然后将她们遣走。时不时,村里会派出手执长矛的英雄,前来杀死野兽,解救自己的妹妹、情人或女儿。这些家伙被他统统干掉了,但他从未伤害过女人,甚至让她们中的许多人怀上了孩子。一帮小兔崽子,跟小瘤一样弱小,但没一个有天赋。

    恐慌驱使瓦拉米尔站起身,他感到天旋地转。他按住体侧不断滴出的血珠,踉跄着挪到门口,一把掀开门上蒙的那块褴褛兽皮,发现面前是堵白墙。好大的雪啊。难怪里面这么黑这么多烟雾。积雪把小屋给埋了。

    他用力推雪,雪往两边分,那么柔软湿润。门外的夜晚犹如白色寒神降临:苍白的薄云围绕在银月周围,一千颗星星冷冰冰地注视大地。他可以看见其他被积雪掩埋的小屋在雪地中的隆起,前方则浮现出一棵身披冰霜铠甲的鱼梁木的暗淡形影。南边和西边的丘陵已化为一片广袤的白色原野,除了吹雪,没有旁的动静。“大蓟,”瓦拉米尔虚弱地叫喊,不知她走了多远,“大蓟。女人。你在哪里?”

    遥远处,一匹狼回以嗥叫。

    瓦拉米尔不禁浑身颤抖。他像小瘤熟悉母亲的声音一样熟悉这嗥叫声。那是独眼。是他那三匹狼中优选、很老、很威猛的。潜行更瘦、更快、更年轻,而狡猾狼如其名,但他们两个都生活在对独眼的恐惧中。那匹老狼无所畏惧,手段残酷野蛮。

    在鹰体内死亡的同时,瓦拉米尔也失去了对其他野兽的控制。影子山猫逃进森林,雪熊开始胡乱攻击周围,在被长矛刺穿前一共把四个人撕成了碎片。不过它很想收拾的是瓦拉米尔——这头母熊对他恨之入骨,每次他占据它的身体或是骑到它背上,它都怒不可遏。

    然而狼对他来说不一样……

    

媒体评论

乔治.马丁细腻真实的世界,栩栩如生的人物,复杂但井然有序的情节,以及美丽异常的文字,无怪乎被轨迹杂志誉为‘成就远超过其他同类型作品’。”

——亚马逊网络书店


“乔治.马丁邀请我们参与了一场罕见的幻想盛会,讲一个细腻逼真,兼具浪漫与写实的世界呈现在我们眼前。”

——芝加哥太阳报


在史诗奇幻领域内,马丁是当今世界靠前人。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宣布他为——“美国托尔金”!

—— 美国《时代周刊》

主编推荐

"《冰与火之歌》的故事均发生在一个虚构的世界中,世界的西方大陆被称为“维斯特洛”

,其历史可以追溯到一万两千年以前。后来维斯特洛被七大王国分治,直到被“征服者”伊耿一统为坦格利安王朝。

在伊耿登陆维斯特洛后的第283年,坦格利安王朝的伊里斯二世(伊里斯·坦格利安)使王国陷入了一场少见的内乱,反叛军是以风息堡的诸侯——劳勃·拜拉席恩为首的拜拉席恩家族,响应的诸侯有他的好友——北境守护艾德·史塔、他们的养父——东境守护琼恩·艾林、以及河间地的诸侯徒利家族等。劳勃推翻了坦格利安家族近300年的统治,夺取了象征七国统治大权的铁王座,加冕为劳勃一世。

本书的故事就发生在拜拉席恩王朝建立后的第十五个年头:伴随着环环相扣的故事情节多线的推进,整个维斯特洛以及东方大陆都将被卷入命运的洪流。 "

内容简介

故事主要发生在一个架空的大陆:维斯特洛上的七大王国。维斯特洛是一片大约有南美洲那么大的大陆,有可以上溯到12000年前的悠久历史。在那里每一个季节通常持续数年。这片大陆的原住民是森林之子。森林之子与大自然和谐共处,并且使用魔法。先民们很早期的武士带着青铜武器和骑术,通过维斯特洛与东部大陆相连的陆桥(在随后的战争中被森林之子用魔法摧毁,成为现在的多恩群岛和石阶群岛)登陆维斯特洛,并与森林之子之间展开了一系列长久的战争。战争很后以在千面屿签订的和平协议结束,根据协议,先民得到了所有的开阔地,而森林之子保有森林。

冰火世界地图

四千年之后,异鬼的入侵削弱了和平协议。异鬼是一个来自于极北之地的神秘种族,他们横扫过维斯特洛的南部,留下了无尽的死亡和废墟,随之而来的是几乎长达一代人的长夜和持续几十年的冬季。很终,先民和森林之子联合起来,在黎明之战中将异鬼击溃,并且在其南下的必经之路上建立起了巨大的绝境长城以防其回来。

大约在黎明之战两千年后,安达尔人挥舞着铁制兵器,骑着战马,带着对七神的信仰穿越狭海而来。他们在艾林谷登陆,并且迅速击败了南部王国。但是他们并没能征服占有地利的北部王国。随后在维斯特洛大陆上出现了七个强大的王国:北境王国、谷地王国、河屿王国、凯岩王国、河湾王国、风暴王国和多恩王国。之后由于遥远的瓦雷利亚帝国力量的增长,大批居住于东部大陆洛伊拿河畔的居民成为难民,在他们的战士女王娜梅莉亚带领下穿过狭海,在维斯特洛很南端登陆。洛伊拿人和当地的领主莫尔斯氠泰尔结盟,征服了多恩,建成了另外一个强大的王国。

五个世纪之后,瓦雷利亚自由堡不断扩张,并达到狭海,与维斯特洛建立了联系,并且使用龙石岛作为通商口岸。尽管如此,仅仅一个世纪之后,瓦雷利亚自由堡便在一场巨大的、被称作瓦雷利亚的末日浩劫的灾难中被有效摧毁。控制龙石岛的瓦雷利亚家族和坦格利安家族花了一个多世纪来储备力量,随后在征服者伊耿的带领下登陆维斯特洛,开始征服之路。他们尽管军队数量不多,却拥有西方世界中的三条龙,并籍此征服了整个大陆。七大王国中的六个在很初的战争中便被降服,唯独多恩激烈的反抗,以至于伊耿同意他们保持独立。坦格利安家族同样放弃了原来的旧神信仰,改为信仰七神(尽管他们还是违背信仰,按照瓦雷利亚的传统兄妹通婚),并遵守维斯特洛的风俗。在接下来的数十年中坦格利安家族扑灭了所有反对他们统治的叛乱。龙在伊耿征服后的150年灭绝,但是坦格利安家族依然作为维斯特洛的统治者统治着整个维斯特洛,他们的统治地位也并未受到实质性的威胁。

在本书故事发生的十五年前,“疯王”伊里斯二世疯狂残暴的行为,及其子雷加·坦格利安对艾德·史塔之妹、劳勃·拜拉席恩之爱人——莱安娜·史塔的诱拐导致了一场内战,很终导致坦格利安家族统治地位的终结。由劳勃·拜拉席恩,琼恩·艾琳和艾德·史塔领导的贵族联盟击败了坦格利安家族的军队,随后他们杀掉了伊里斯的继承人和其绝大部分后嗣,只有伊里斯怀孕的妻子和他的孩子韦赛利斯逃到了龙石岛。伊里斯本人被其御林铁卫詹姆·兰尼斯特杀死,詹姆也因此得到了弑君者的外号。伊里斯的妻子在生下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的过程中死去,随后丹尼莉丝被仍效忠坦格利安家族的家臣送到了狭海对面的自由城邦中。与此同时,劳勃·拜拉席恩成为了

的国王,并迎娶了瑟曦·兰尼斯特。她的父亲泰温·兰尼斯特在战争中将维斯特洛首都君临送给了劳勃。

主要势力

七大王国

故事中的七大王国是以古英格兰七个王国为雏形,其故事整体背景大至也参考玫瑰战争。人们也常用七大王国来代指维斯特洛大陆。例如铁群岛、龙石岛、君临,并不直接隶属于以下王国中的任何一个,但因为其地理位置属于维斯特洛大陆,所以通常仍被视为七大王国的一部分。

北境王国

临冬城

位于七大王国的很北面,面积接近其他六个王国之和。七大王国中,相对应的其他六大王国常被称作南境。北境和南境通过颈泽连接起来,颈泽易守难攻,所以北境的地位一直比较独立,自古以来就被史塔家族统治。北境很多地方很好寒冷,甚至夏天也有冰雪,物产比较贫乏。很重要的家族是临冬城的史塔家族,其次是恐怖堡的波顿家族。

凯岩王国

位于南境的西方,境内有金矿和兰尼斯特港口,是七大王国中很富裕的一个。很重要的家族是凯岩城的兰尼斯特家族。

河湾王国

位于南境的西南,是物产很丰富的一个王国。河湾以前一直被园丁家族统治,目前很重要的家族是高庭的提利尔家族。

山谷王国

位于南境的东北,境内多山,易守难攻。很重要的家族是鹰巢城的艾林家族,其次是谷地的罗伊斯家族。安达尔人入侵后被艾林家族统治。

河屿王国

风息堡

全称为河间和铁群岛王国,位于南境中部,连接了北境、凯岩、山谷三大王国。境内河流较多,很重要的城市奔流城三面都被河流围绕,易守难攻。伊耿征服之前被赫伦堡的霍尔家族统治,他们本是铁群岛的铁民。目前很重要的家族是奔流城的徒利家族,其次是孪河城的佛雷家族。

多恩王国

位于南境的东南,境内遍布沙漠和高山,民风彪悍。多恩和其他王国通过山脉隔离开来,是很后一个被坦格利安家族纳入管辖的国家,而且是通过联姻而非战争。多恩和河湾的边疆地是世仇。很重要的家族是阳戟城的马泰尔家族。

风暴王国

位于南境的东方,由于常年受来自狭海的风暴侵袭因而得名,内陆有陡峭的山地,沿海有坚固的磐石,有广阔茂密的丛林,目前很重要的家族是风息堡的拜拉席恩家族。

九大家族

九大家族

史塔家族House Stark

靠前代祖先是筑城者布兰登,维斯特洛很纯正的先民血裔,世世代代为北境,直到降服王托伦·史塔自知不敌征服者伊耿·坦格利安的三只龙及强大军队后投降。宣誓效忠的家族有葛洛佛、波顿、菲林特、曼德勒、莫尔蒙、陶哈、赛文、安柏家族等。

家徽:皑皑大地上的灰色冰原奔狼

族语:凛冬将至(Winter Is Coming)

属地:临冬城Winterfell

从属:北境 the North

兰尼斯特家族House Lannister

母系祖先可追溯到英雄纪元很传奇的骗子:机灵的兰尼,父系血源则来自在峡谷丘陵间建立强大王国的安达尔冒险者,世代为凯岩,投降伊耿后则为西境统领,凯岩城主,且另有一旁支为金牙城主,在兰尼斯港也有一条分支。凯岩城和金牙城出产的金矿让她们成为很富有的家族。宣誓效忠的家族有塔贝、马尔布兰、雷赫、维斯特林等。

家徽:鲜红地上的金色咆吼猛狮

族语:听我怒吼(Hear Me Roar)

属地:凯岩城Casterly Rock

从属:西境 Westlands

拜拉席恩家族House Baratheon

母系血缘为暴风王国的王女,父系祖先则为相传是伊耿同父异母弟弟的奥李斯(目前中文版并未说明是继承父姓或母姓)在怒火燎原战役中斩杀末代暴风王亚尔拉吉,伊耿将其封号、土地赐给奥李斯。到了伊里斯二世时,和史塔、艾林联合推翻坦格利安家王权,劳勃·拜拉席恩即位为劳勃一世。宣誓效忠的家族有庞洛斯、特兰、卡伦、史文、托因、格兰德森等。

家徽:一头金色原野上的黑色宝冠雄鹿

族语:怒火燎原(Ours is the Fury)

属地:风息堡Storm's End

从属:风暴地 Stormlands

艾林家族House Ayrrn

艾林家族是山谷王国的王族传人,同时也是历史很悠久,血统很纯正的安达尔贵族后代。世代统治鹰月山脉的鹰巢城。宣誓效忠的有罗伊斯、韦伍德、雷德佛、科布瑞等。

家徽:天蓝为底的一弯白色新月和猎鹰

族语:高如荣耀(as High as Honor)

属地:鹰巢城Eyrie

从属:谷地 Vale

马泰尔家族House Martell

多恩王国的统治者,和九大城邦关系较密切,加入七国后维持其亲王封号。王位传给很年长的孩子,因此历来有不少女亲王,其子肆也都在母姓前加上父姓:靠前代族长莫尔斯·马泰尔和娜梅莉亚率领洛伊拿人从灭亡的洛伊拿城邦来到冬恩领,历来一直遭到河湾和暴风的袭击,仍从不屈服,即使到伊耿的征服战争,也是到了一百年后,戴伦二世娶了冬恩领公主,并将妹妹嫁给冬恩领亲王,才加入七国。宣誓效忠的有伊伦伍德、桑塔加、戴恩、杜特、乌勒等。

家徽:一轮红日被金枪所贯穿

族语:不屈不挠(Unbent, Unbowed, Unbroken)

属地:阳戟城 Sunspear

从属:多恩 Dorne

徒利家族House Tully

奔流城城主艾德敏·徒利在三河贵族中,率先投效征服者伊耿。而封为三叉戟河流域之特首。

家徽:越出水面的银鳟,底色为红蓝波纹。

族语:家族·责任·荣誉(Family, Duty, Honor)

属地:奔流城 Riverrun

从属:河间地 Riverlands

葛雷乔伊家族House Greyjoy

家徽:海怪

族语:强取胜于苦耕(We Do Not Sow)

属地:派城 Pyke

从属:铁群岛 Iron Islands

提利尔家族House Tyrell

家徽:绿草原上的金玫瑰

族语:生生不息(Growing Strong)

属地:高庭 Highgarden

从属:河湾地 Reach

坦格利安家族House Targaryen

坦格利安是古代瓦雷利亚自由城邦的贵族后裔,同时也是龙族传人,她们的特征是异常显眼(也有人说是「非人」)的美貌,有着紫罗兰或靛蓝色眼瞳,银金色或白金色头发。龙王伊耿的祖先逃离了瓦雷利亚的灭亡末日,以及随之而来的种种混乱与屠杀,并且定居于狭海中崎岖多岩的龙石岛。伊耿和她的两个妹妹,维桑尼亚和雷妮丝,便以此有根据地,渡海征服七大王国。为了保持皇室血统纯正,坦格利安家的人经常依循瓦雷利亚传统,兄妹通婚,伊耿娶了两个妹妹当妻子,两人都为她生下子嗣。

家徽:黑底红色的三头火龙,三个头分别代表伊耿和她的两个妹妹。

族语:血火同源(Blood and Fire)

属地:君临 King's Landing

从属:王领Crownlands

其他势力

守夜人(Night's Watch)

绝境长城

守卫绝境长城的军团。自被人们称之为长夜的历史时期以来,守夜人军团已经有超过8000年的历史。在历时长达一个世纪的无尽黑夜的掩护下,异鬼从永冬之地杀来,维斯特洛大部分地区沦为废墟,直到很后守夜人军团在黎明之战中将之击溃。在危机解除后,为了防止异鬼再次入侵,“筑城者”布兰登修建了绝境长城以保护七大王国。在伊耿登陆三百年之后,只有三座城堡仍然有人驻守,而守夜人的数量也仅有不到一千人。此外,守夜人军团的成员也混杂了七大王国各式各样的人:农民,还不起债务的人,偷猎者,强奸犯,小偷以及私生子。只有少数成员来自贵族或者有爵位的家族,而他们加入守夜人的原因也往往是因为王靠前部的政治斗争中失利而迫不得已的选择。

当新招募的守夜人新兵达到披上守夜人黑衣的条件时,他们将会在圣堂中或者心树前立下守夜人誓言:“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于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Night gathers, and now my watch begins. It shall not end until my death. I shall take no wife, hold no lands, father no children. I shall wear no crowns and win no glory. I shall live and die at my post. I am the sword in the darkness. I am the watcher on the walls. I am the fire that burns against the cold, the light that brings the dawn, the horn that wakes the sleepers, the shield that guards the realms of men. I pledge my life and honor to the Night's Watch, for this night and all the nights to come.""

编辑本段剧情主线

铁王座

故事的靠前条主线主要讲述了在劳勃一世驾崩后,群雄并起争夺铁王座的故事:劳勃一世的长子乔弗里·拜拉席恩在其母瑟曦王后的本家——兰尼斯特家族的支持下继承了王位,然而御前首相、北境守护艾德·史塔公爵则拒绝承认乔弗里的合法身份,主张将王位传于劳勃的二弟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公爵。劳勃广受爱戴的幼弟蓝礼·拜拉席恩也对王位发起了争夺,站在其背后的乃是南境河湾地的提利尔家族。与此同时,铁群岛的巴隆·葛雷乔伊大王、多恩的道朗·马泰尔亲王都在养精蓄锐,伺机而动。

故事的第二条主线发生在寒冷的北境,在绝境长城上有一群称为“守夜人”的黑衣战士,他们世代守卫着这座雄伟的城墙,以抵御北方的野人和传说中可怕的异鬼入侵七国。尽管在传说中异鬼已经消失了8000年之久,但是随着另一个长冬的降临,种种征兆预示着它们正在复苏并日益临近。这条主线主要通过艾德·史塔的私生子,守夜人琼恩·雪诺的成长经历一一展开,随着情节的推进,守夜人的命运亦被紧紧的与七国间的争斗绑在了一起。

故事的第三条主线发生在狭海对岸,广袤的东方大陆——厄索斯,主角是坦格利安家族幸存的公主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丹妮的流亡经历充满坎坷,直到她奇迹般的浴火重生,不可思议的孵化出了三只幼龙,挟着龙族的余威与宿命的期盼,丹妮莉丝羽翼渐丰,而她亦从来未曾忘记自己的梦想——重回维斯特洛,夺回属于自己的铁王座。

除此之外,小说还有着诸多的支线情节,如艾莉亚·史塔、提利昂·兰尼斯特等,他们的命运各具传奇,跌宕起伏又错综交织。

书名涵义

“冰与火之歌”只在小说中被直接提及了一次(参见第二卷《列王的纷争》,丹妮莉丝的POV章节):

一位坦格利安这样描述他的幼子伊耿:“他就是预言中的王子,他的歌便是冰与火之歌。”

(经马丁确认是指雷加·坦格利安)

这其中暗示了“歌”、“预言”与丹妮莉丝之间有着某种关联,这一点在第四卷《群鸦的盛宴》中亦由伊蒙·坦格利安更清楚的指出:丹妮莉丝就是预言中的继承者。

“冰与火”亦出现在了玖健·黎德对布兰·史塔的誓言之中(卷二《列王的纷争》)。除此之外,关于歌与预言就再也没有在书中出现过,而“歌”本身到底是什么?至今来说亦是一个谜团。

作品特色

POV手法

POV(Point-of-View):即视点人物写作手法。通俗地说,就好比一部大片,导演将摄影机装在不同人物的身上,并不断切换。整个故事,由甲人物以自身立场讲述一段后,便换为乙人物来讲述,以此类推,周而复始。翻开本书可看到,每章节的名称皆为一人物名,该人物便是本章的视点人物。这样的写法,不仅大大增强了代入感,尤为重要的是,它主观地了读者(通过视点人物的视野)获取信息和进行思考的广度,为书中错综复杂的线索设置提供了必要的帷幕。作者的另一巧思在于,相对于采取这一写法的同类作品常出现的时间线索混乱,叙事搅成一团等弊端,本书经过精心梳理后,每个章节的时间互不交叉,而是呈现精巧的上下承接的关系,虽然视点人物不同,但故事却在不断前进。

节奏紧凑

《冰与火之歌》的每个章节张弛有度,节奏感很好强烈,能吸引人连续地阅读。作者马丁在写作《冰与火之歌》之前,已获得多次雨果奖、星云奖、轨迹奖等等,并在好莱坞担任编剧长达十年之久,丰富的经历,使本书成为了他三十多年写作经验的总括和升华之作。在本书每个章节,读者都可以很轻松地发现其自身的起始、进行和高潮,本书的每一卷,也形成自身的起始、进行和高潮,乃至在由整个七卷组成的《冰与火之歌》,也呈现出这样完整的结构。不仅互相串联,其中更包含了无数的情节兴奋点。作者曾经说,担任编剧很痛苦的是不能将自己的才华在四十五分钟一集的时间内释放出来,而本书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他对自身抱负的一种实现。

内涵深刻

冰与火之歌的核心在于“人”本身。由是,它没有简单的答案,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它不仅包括无数扣人心弦的情节,更重要的是,它所描述的情景,往往是真实人生中无可回避,必须面对的东西。因为人本身是很复杂的。看过本卷《权力的游戏》的读者朋友,不妨在下列问题上作深入的思考,如琼恩·艾林死亡的真相,行刺布兰的真相,乃至琼恩的父母等等,相信作者很后会让你大吃一惊。同时,相对于其他的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读者,本书可能是一个真正的惊愕。在作者笔下,每个角色均以其真实的轨迹在运行,有成功,也有痛苦,甚至死亡,本书正是通过这样的构架翻动着读者的情绪。

构架完整

本书是典型的西方史诗奇幻文学。既然是史诗,其落脚点就是整个书中呈现的世界,关注的问题宏伟,全书的格局庞大。历史,人物,宗教,神话交织在一起,展示出一个亦幻亦真的世界。或许会有读者认为,本书更像一本历史小说,这种论断有其合理之处。马丁本人曾在采访中言道:“我喜欢历史小说,但历史小说优选的局限是结局已经基本注定,不论作者付出多大的巧思,都失去了优选的悬念点和高潮处-结尾。”所以,他选择了《冰与火之歌》这样一个虚构的世界。另一点值得关注的是,在奇幻文学必不可少的元素“魔法”的处理上,作者马丁秉承托尔金的精神,运用得很好谨慎,适可而止,而不是突出超自然的力量。读者或许记得,《魔戒》虽是一部典型的奇幻作品,但对魔法的描述却很简略,也很少有壮观的魔法画面,就连巫师甘道夫也不怎么使用魔法,而更多的是使用像常人一样的肉搏战斗。针对这一特点,马丁曾经说“魔法等元素就好比调料,不用则无以凸现奇幻氛围,滥用则会串味。”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相对于无数火球满天飞的“奇幻”作品,《冰与火之歌》之中的魔法显得很好精细、神秘和巧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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